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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之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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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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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位,自然是那个叫毛飞的家伙。

毛飞住在307寝室,也就是在案发现场203寝室的上一层,但并不在同一立体区间。

需要补充一句的是303寝室当晚并没有人,103也没有。

面对蒋健,毛飞表现得很抗拒。

他表示自己已经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了,为什么还不肯放过他。

(作为当晚唯一与死者和凶手亲密接触过的证人,他被带到警局审讯了八个小时,被搞得身心俱疲)

这时,蒋健犯了一个错误,他说这只是他个人的行为。

他怀疑案情有隐情,想重新调查。

但毛飞对此露出了不屑以及极为不配合的情绪。

“还是那句话,该说的我都已经说过了。”

“难道你也觉得你的朋友是凶手吗?”

这是蒋健犯的第二个错误,他企图以激将法的方式让毛飞失控交代,但这反而把毛飞彻底激怒了。

“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?

难道你以为我之前在警察局是在做伪证吗?

现在被你这么一说,我又良心发现?

警官,你不能这样给我设陷阱啊。

我可以回答你,我什么都不相信,我完全不相信赵元成杀了甄熹。

但我不相信有用吗?

我只是把我知道的和看到的都真实地告诉了警察,作为一个证人,我要做的就是要抛开那些情感,不违背良心去作证,而不是感情用事,用相不相信来给出自己真实的证词。

难道我不相信我就能说谎吗?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可是警官你倒是不依不饶。

你作为一名警察,应该按照证据秉公办理。

现在好,你个人觉得有隐情,哦,这是你的直觉吧,

所以你就带着这种认定先入为主地跑来调查,认为我说谎了?

你什么意思?

难道我不知道做伪证要负刑事责任吗?

难道我要故意陷害赵元成吗?

难道我就是他妈的凶手吗?”
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……”

“那就好。最后说一句话,我对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负责。就这样吧,再见。”

说完,毛飞就气呼呼地、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这是第一位。然后是第二位。

第二位是赵元成的同班同学,同时也是死者甄熹的中学同学。他们的关系仅此而已,一通询问之后,确实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,就放过了。

第三位,是剧团的舞蹈演员,是个配角,在《离魂记》这部戏中做一个伴舞,同样,他都认识他们,但并无交集。

第四位就是崔苏生,后来S城有名的舞台剧演员,南风大剧院培训中心负责人。

与上面那位不同的是,他不仅参与了《离魂记》,而且还是这部戏主角。

在剧中,他演崔生,与甄熹演的倩女是一对爱到宁愿离魂都不愿意分开的有情人。

这一点让蒋健为之一振。

更让他感到惊讶的是,这个崔苏生的寝室就在赵元成案发时的隔壁寝室204。

虽然他还没想明白这里面的具体逻辑和关系,但隐约觉得有点不大对劲,于是就找到正在排练的崔苏生,在剧场外的路旁对他进行了一番简单的审问。

为什么是“简单”,因为在两人相互问答不到十个来回之后,就停止了。

“你认识甄熹?”

“当然,我们在一个戏里的,演恩爱情人。”这个个子高大、帅气的男孩说话时有点漫不经心。

“你们私下里有来往吗?”

“完全没有。我不会和她恋爱的,她不是我的菜。”

“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没什么意思。就是说,她喜欢我,当然,很多女孩都喜欢我,这一点我看得出来,但对不起,我对她没兴趣。”

一个大学生对男女关系表现得如此满不在乎着实让蒋健吃了一惊,他意识到这个家伙一定有着深厚的背景。他的想法很快就被证实了。

“再说了,我爸也不允许我和她谈恋爱啊。”

“你爸?”

“对,就是这部戏的导演。我每天都在他眼皮底下呢,哪还敢泡妞?”

“那赵元成呢?”

“我都不知道这人是谁,你们警察找到我问话,我才知道是他是在舞台角落里吹竹笛的。这个戏有十几个乐手,我哪能都认识。”

“从来没有交往过?”

“从来没有,你可以去打听。”

“可你就住在他隔壁。”

“我也是才知道。我在校外有房子,平时不怎么住寝室,连同寝室有谁都不知道。”

“那请你说说,案发当晚你在哪里?在寝室吗?”

“不在。”

“那你在哪里?”

“我在医院。”

“医院?”

“那天晚上,我妈去世了。”

蒋健一愣,一时间无言以对。

“哦,那个,抱歉。”

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,我就走了。”

不等蒋健回过神来,崔苏生就已经离开了。

这就是全部的审问经过。

事后,蒋健还特意去医院问了一下,当晚确实崔苏生的妈妈因为重病在医院抢救,后不幸身亡。

至于他究竟在不在医院,没有人能证实。

但谁又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呢?

调查没有任何突破。

从那以后,蒋健开始意识到对于此案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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